飞行前

请将您孩子的信息告知当地的订票与售票人员,以便为其安排合适的座位并做好机上设施的相关准备。

携带婴儿旅行的条件

摇篮

适用于6个月以下的婴儿,

体重不超过10公斤,

身长不超过67厘米

经 FAA 批准的汽车座椅

对于 2 岁以下的婴儿,可以使用 FAA 批准的汽车座椅作为儿童票价的正常付费座位

婴幼儿

起飞和降落时必须抱在怀里

附加信息

患有慢性疾病的儿童在飞行过程中可能会有缺氧的风险,因此在乘坐飞机前应咨询医生。

对于有晕动病的儿童,可以在出发前30分钟使用药物。

由于波音787-9型飞机公务舱配备了带有安全气囊的安全带系统,怀抱婴儿或未使用经批准的儿童安全座椅(CRS,儿童约束系统)的婴儿不允许乘坐该机型的公务舱。只有使用经批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并单独占座的婴儿方可被接受登机,机上可提供延长安全带。

  • 乘客需自行提供经批准的儿童安全座椅(CRS)。

注意:在波音787-9(客舱版本为7891和78W1)上,公务舱座位配备了安全气囊式安全带。如公务舱乘客携带怀抱婴儿,可使用机上提供的婴儿环形安全带进行旅行。

  • 为婴儿准备足够的衣物以在飞机上保暖。
  • 不建议出生后一周内的婴儿乘坐飞机,因为新生儿的身体此时仍在适应子宫外的环境,并需要确认其健康状况良好、无先天性缺陷。健康的婴儿在出生满7天后可与成人乘客一同旅行。
  • 机舱气压变化会暂时影响中耳压力,可能引起疼痛。为减轻这种不适,建议婴儿在飞机下降过程中吃奶瓶、母乳或吸安抚奶嘴(较大的儿童可以喝水或嚼口香糖),这有助于平衡中耳内外的气压。